2月28日上午,合水县人民检察院主管公益诉讼工作副检察长带领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某镇主要负责人等,前往合水县某镇现场商议临时用地复垦整改事宜。

2017年10月,某项目部因碎石储备加工需要,经合水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在某镇获得18.04亩(均系耕地)临时用地使用权,某砂石厂为实际用地单位。临时用地期限满一年后至今,某项目部及砂石厂仍未依法完成复垦,检察机关遂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议发出后复垦工作因多方面原因无法落实,检察机关遂与相关部门联合赴现场磋商,就碎石设备移除、地块平整、土壤回填及资金筹集等问题深入进行了交流,并就下一步如何复垦达成了一致意见。


合水县人民检察院此次在检察建议发出后跟进监督,深入田间地头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整改,推动了该院“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在公益诉讼领域的进一步创建,助推了乡村振兴,为保障耕地红线贡献了检察力量,为该院今后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作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