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因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其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经营等环节如果控制不严格、管理不规范,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9月份,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某采油厂井场工人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督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
合水县检察院遂针对上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厂:高度重视安全准入,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准则;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监管体系;加强工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人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
下一步,合水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线索的审查力度,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继续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促进企业、社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以更优检察服务保障合水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