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告人李某某、唐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由合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由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合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合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唐某某等23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情节严重,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