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概况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本院领导
检察委员会委员
部门负责人
检察官
本院要闻
检察动态
公益诉讼
检务公开
工作报告
法律法规
预算决算
人事信息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专题教育
检察文化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 正文
案件发布
案件发布
案件发布
合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决定逮捕
时间:2021-12-01 14:39: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刘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由合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合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刘某某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篇:
合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唐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
下一篇:
合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董某某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