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梓深入肖咀镇铁赵村案件被害人家中向刘某某和姚某某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7万元。

发放过程中,曹建梓就国家司法救助金与有关赔偿金的区别作了详细说明,特别强调了救助金的权属问题,并对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规范使用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被救助人全家3口人,系政策性兜底脱贫户。刘某某年老体弱,常年患病服药;其子姚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长期服药;其孙子在外地上学,系未成年人,均无劳动能力。被害人是家中唯一有劳动力的人,却因交通肇事死亡,抢救花费3万余元,肇事司机无能力履行赔偿义务,使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案增贫。通过此次救助,真正解决了该户生活、医疗、教育、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让一家人重新燃起了对美好生活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