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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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我为群众办实事——合水县人民检察院首份涉公共安全领域检察建议获住建部门发文回复

时间:2021-09-08 17:13:4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贺建祯 点击数:

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见报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最高检于去年4月专门就此问题向住建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并号召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

2021年7月,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对合水县城城区所有街道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巡查发现,国网合水县供电公司110kv合水变124西华线西华北街西支线019号电杆下方(1号窨井)、合水县城新民东路万象花园北门前(2号窨井)、合水县城庆林家园北侧“北郡首府”项目围墙西南角外(3号窨井)共三处窨井井盖缺失。




(1号窨井整改前后对比图)

上述窨井井盖缺失问题,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合水县人民检察院遂于2021年7月7日向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联合相关产权单位,依法对城区窨井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相关产权单位对缺失的窨井盖及时予以补缺;对存在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窨井盖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对存在塌陷等质量问题的窨井一并予以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2号窨井整改前后对比图)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及时对合水县城区道路窨井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对缺失及破损窨井井盖均做了补充替换。目前该局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并于9月6日以文件形式向合水县检察院作了回复,使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3号窨井整改前后对比图)

窨井盖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合水县人民检察院首起涉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方面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办理,及时消除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隐患,对检察机关与住建部门联手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作了一次有益的尝试,有力推动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促进了该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及“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